北京市选调生工作简介

时间:2019-05-07 浏览量:4214

从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自1980年以来,选调了一批又一批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首都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9年北京市选调生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选调条件

面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考北京市选调生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违规、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

4.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5.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中共党员或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优先选调高水平的优秀毕业生,优先选调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急需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二、选调方式

结合北京市公务员考录进行选调。在招考简章中发布选调职位,包括市级机关、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学生自愿报名,高校党委审核把关,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环节。一经录用,即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三、培养措施

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市级机关选调生录用后,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基层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村(社区)任职;区级机关、乡镇街道选调生录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村(社区)任职2年。

从构建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出发,采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指定专人传帮带、建立成长档案等措施,全面提升选调生的素质能力。

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岗位出现空缺时,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区级机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或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注重选拔表现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选调生。